기금넷 공식사이트 - 헤지 펀드 - 광산 환경 보호 및 녹색 광업 및 순환 경제 시스템
광산 환경 보호 및 녹색 광업 및 순환 경제 시스템
스덴봉 여진국 < P > (중국 국토자원경제연구원, 허베이 삼하,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49)
요약 광산과 광업의 지속가능한 발전은' 사광' 문제를 해결하기 위해 직면해야 할 핵심 문제이며, 우리나라는 현재 사회경제 발전에 필요한 광산자원의 대부분 부족에 직면해 있다. 이런 맥락에서, 이 글은 우리나라가 강소강 사회를 전면적으로 건설하는 과정에서 녹색광업을 대대적으로 제창하고 발전시켜 광업개발과 사회경제생활에 순환경제체계를 건립해야 한다고 제기하고, 녹색광업을 발전시키고 순환경제체계를 세우는 정책조치를 제기해야 한다. < P > 키워드 녹색광업순환경제체계 정책조치 < P > 중화인민공화국 * * * 과 국가가 설립된 이래 우리나라 광업이 급속히 발전하여 국민경제에서의 기초지위가 날로 중요해지고 있다. 현재 전국에 국유광산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 만여 개, 집단광산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5 만여개, 개인광산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 만여개가 건설되었다. 재활용 경제 모델은 자원 활용 효익 극대화, 폐기물 배출 최소화, 경제활동 생태화를 근본 목표로 물질 재활용을 바탕으로 경제 발전을 강조하며 에너지와 자원의 활용 효율을 극대화하고 자연자원의 재활용과 재활용 대체를 촉진할 수 있을 뿐만 아니라 폐기물의 적은 배출이나 제로 배출을 통해 환경오염과 생태파괴를 효과적으로 줄이거나 방지하고 생태환경의 순환정화를 촉진시켜 경제를 추진할 수 있다 이러한 관점에서 볼 때 순환경제는 환경을 경제 성장의 내생적 변수로 간주하고 경제 성장과 환경 보호를 병행하는 지속 가능하고 환경 친화적인 경제 성장 모델이다. 그 내포 실질은 생태학의 법칙을 따르고, 자연자원과 환경용량을 합리적으로 이용하고, 청정생산과 폐기물 이용을 하나로 통합하고, 폐기물 감축, 자원화, 무해화를 실시하여 경제시스템과 자연생태계의 물질이 조화를 이루도록 하는 것이다. 경제활동의 생태화를 실현하다. < P > 물질 흐름의 관점에서 볼 때, 전통 경제는' 자원-제품-폐기물' 의 개방 루프 경제 프로세스로 구성된 물질 단방향 흐름의 선형 경제로, 높은 채굴, 높은 투자, 낮은 활용, 높은 배출이 특징이다. 이런 경제 모델에서 사람들은 고강도의 채굴과 비효율적으로 천연자원을 소비하는 동시에 끊임없이 폐기물 (오염물) 을 배출하여 생태 환경을 파괴하여 경제의 양적 성장을 실현하고 있다. 기존 경제에 비해 순환경제는' 자원-제품-재생자원' 의 폐쇄 루프 (피드백) 경제프로세스로서 저채굴, 저투입, 고이용, 저배출이 특징이다. 이 끊임없는 경제순환에서 모든 물질과 에너지는 합리적이고 지속적인 이용을 받아 경제활동이 생태환경에 미치는 부정적인 영향을 최소화해 경제의 품질형 성장을 실현할 수 있도록 했다. 장기적으로 경제와 환경 사이의 첨예한 충돌을 근본적으로 없애고, 전통경제를 지속가능한 발전 요구에 적응하는 환경 친화적인 경제전환으로 추진할 수 있다. 독일은 순환경제 추진으로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97 년대 GDP 가 두 배 이상 증가한 상황에서 주요 오염물질이 75% 감소해 경제효과와 환경이익의' 윈-윈' 을 달성했다. 따라서 순환경제를 발전시키고 환경 친화적인 경제 성장의 길을 걷는 것은 우리가 경제 성장 방식을 더욱 변화시키고 지속 가능한 경제 발전을 실현하는 현실적인 선택이다. < P > 당의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6 대는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 년까지 우리나라 국내총생산이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 년을 기준으로 두 배로 증가할 거창한 목표를 분명히 제시했다. 전통적인 생산 방식과 발전 모델에 따라 경제 성장을 계속 이끌면 우리나라의 기존 자원과 생태 환경에 더 큰 낭비와 파괴를 초래하고 우리 경제 발전의 지속 가능성을 약화시킬 수밖에 없다. 따라서 우리는 개념을 새롭게하고, 지속 가능한 개발 전략을 실행하고, 녹색 광업을 개발하고, 순환 경제 시스템을 구축하고, 순환 사회를 건설해야합니다.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 녹색광업과 순환경제 실현의 가능성과 조건 < P > 은 환경평가를 바탕으로 한 과학기획을 전제로 지속적인 혁신의 핵심 기술이다. 현재의 과학 기술 수준과 지식 축적은 이미' 녹색 광업' 실현을 위한 견고한 토대를 마련했다.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 지역 환경 하중력과 광산 환경 교란 평가의 이론과 실천은 최근 몇 년간 돌파를 이루었다. 지역 지구 화학적 기준을 과학적으로 정하고, 환경 평가 기준을 세우고, 지역 환경 평가를 실시하고, 일부 국가에서 실시하고, 실천에서 검증과 발전을 받았으며, 광상 지질 환경 모델을 통해 개발되고, 광산 환경 교란 평가를 진행하며, 이미 성숙해 가고 있다.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 기술 진보로 인해 채취, 선택, 야예 과정의 작은 교란, 무독성, 오염이 가능해졌다. 예를 들어,' 황화광전위조절부선 이론과 기술' 은 난징 () 서하 () 광산광산광산광산선광 폐수 제로 배출을 시켰고, 물 6 ~ 9% 를 절약했다. 페이스트 충전 신기술' 은 이미 김천 구리 니켈 광산의 오염과 미광을 거의 실현하였다. 구리 다금속 광산의' 지하 현장 용해' 기술 연구는 자원 종합 활용과 지표 생태 환경 무교란 채굴을 가능하게 하고 있다.
(3) 국내외에서 광산 환경오염통치와 생태복구에 성공한 사례가 수없이 많다. 우리나라 교동삼산도 금광처럼 시안화물 하수 처리와 제로 배출, 미광 자원화 활용, 생태재건을 통해' 정원식' 광산으로 바뀌었다. 따라서 < P > 그러므로 기술적으로 우리나라에서 녹색광업을 실현하는 것은 이미 충분한 기초조건을 갖추고 있다. 또한 기술 수준의 지속적인 발전과 국내외 실천 탐구가 속속 전개되면서 녹색 광업의 실현이 반드시 가능해져야 한다. 현재 필요한 것은 정책 차원에서 녹색 광업 발전에 대한 지지와 지도를 계속 늘리는 것이다. < P > 순환경제의 이론과 실천은 선진국에서 이미 어느 정도 발전했다. 현재 전 세계 철강 생산량의 45%, 구리 생산량의 6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 알루미늄 생산량의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 종이제품 생산량의 35% 는 재생자원의 재활용에서 나온다. 정부 관련 부서는 시장 지향적이고, 이익 중심적이며, 감독검사를 강화하고, ISO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4 표준과 기타 관련 녹색관리제도에 따라 재생자원기업에 대한 전 과정의 감사와 관리를 실시하고, 자원의 지속적인 유동 재생을 촉진해야 한다. 우리나라의 전체 자원 이용이 폐쇄경제상태에서 개방된 선순환경제모델로 바뀌게 하다. < P > 광업 과학 기술 진보 방면에서 연구 개발 능력을 강화하고 순환경제의 기술 지지를 강화하기 위해 노력하다. 순환경제발전의 요구에 적응하고, 에너지 절약, 청정생산, 재생자원 재활용 등을 기술혁신과 기술개조의 중점으로 삼고, 기업이 과학기술 투입을 확대하고, 다양한 형태의 산학연합에 적극 나서도록 지원하고, 과학기술과 관리 인재를 적극 도입하고, 국제협력과 교류를 강화하고, 선진적이고 적용 가능한 생태순환형 신기술, 신기술, 신설비를 도입, 개발 및 보급하는 것을 가속화한다.
4 전망 전망 < P > 현재 우리나라 사회경제 발전이 직면한 심각한 자원압력과 환경위기는 이미 사회의 모든 차원에서 광범위한 관심을 불러일으켰으며, 녹색광업의 발전과 순환경제의 실천도 어느 정도 효과를 보았다. 정책상의 지속적인 지지와 지도를 통해 사회 전체의 지속적인 노력을 통해 이론, 과학 연구, 실천에 대한 투자를 지속적으로 확대하면, 녹색 광업 정책이 끊임없이 보완될 수 있고, 순환경제체계가 반드시 수립될 것이며, 우리나라 광산 환경 문제는 효과적으로 억제될 것이며, 광산 환경 보호의 수동적인 국면은 근본적으로 해결될 것이며, 우리나라 광업의 지속 가능한 발전은 반드시 평탄한 길에서 벗어날 수 있을 것이라고 믿을 만한 이유가 있다 < P > 참고 문헌
[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 장업성, 장춘산, 자영. 광산환경관리를 강화하여 광업의 지속가능한 발전을 촉진하다. 국토자원과학기술관리,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1];我国的矿业规模已居世界第三,每年矿石采掘量超过了6亿t,矿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值的5%~6%;我国95%的能源和8%的工业原料都依赖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是,在我国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开发使资源严重浪费,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在矿业开发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数量、矿点、矿种的增大,我国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非绿色化和经济体系的非节约型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者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大、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几乎到了疲于奔命的程度,但矿山环境的老问题没解决,很多新问题又出现了。这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和矿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1 矿山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捉襟见肘、按下葫芦又起瓢的困难局面说明矿山环境保护仅仅局限于矿山本身永远走不出被动局面,而应该有大思路和更开阔的眼界。具体地说,就是应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建立绿色矿业制度,改造目前的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为循环经济体系。
“绿色矿业”是指在使矿山环境扰动量小于区域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最优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矿业发展模式[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具体而言,绿色矿业是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和高新技术支撑下,既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又最大限度获得经济效益的矿产资源理性开发的系统工程。提倡绿色矿业政策的实质是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在矿业开发过程中,既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又尽力减轻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协调矿业开发者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利益、调节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绿色矿业政策包含三个密不可分、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
(1)通过开发前的区域环境容量或承载力评价及矿山环境扰动量评价,建立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开展环境区划,制定绿色矿业规划。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通过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采、选、冶过程的小扰动、无毒害和少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3)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
除此之外,绿色矿业政策的实施还离不开废弃矿产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支撑,如果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不仅会造成废弃物浪费和破坏环境,而且势必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日益紧缺的资源压力,矿产资源的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点将不断增多,矿山环境保护的难度和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在施行绿色矿业政策的同时必须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规律和方式,用绿色经济运行模式来指导人类的经济活动,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形成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使资源得到最合理的持久利用[3).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 증면화, 범홍희 황승무. 중국 순환경제의 발전을 얕게 분석하다./luntan/content/t457.htm.
[4] 양신영, 축성훈. 우리나라 재생자원 순환경제의 전략 연구. 자원 개발과 시장, 4]。相比之下,受观念、体制、技术、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方面还相对落后。但是,中国是世界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最迅速的国家之一,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重视,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可以说,循环经济理念在中国实现有着良好的主观环境和一定的基础:一是中央提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这些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开展。二是国家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三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包括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同时通过综合利用,使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四是有关部门正在广东等一些省市建立了循环经济试点。五是目前国内正在大力研究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思路,并且制定了对策措施等。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未转到体现以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清洁生产上来,与循环经济的理念相差甚远;二是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三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四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不完善;五是技术落后,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全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同努力,通过在理论思维、实现途径、操作方式等问题上的借鉴与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3 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实现的政策保障
3.1 实现绿色矿业的主要政策
加快实施绿色矿业政策,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引导和保障:
(1)加强区域地质环境容量评价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区域地球化学基线,研制矿床地质环境模型,制定区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实现采、选、治,无害无尾矿选矿新技术,选冶介质零排放新技术,以及特殊景观环境(缺水、缺电、高寒、戈壁)矿山采、选、冶新技术的突破,如采矿就地溶出新技术,力争突破我国超大型矿床、国家急缺矿种绿色选冶工艺,为我国矿产开发业的大发展提供技术准备。
(3)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匹配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生态环境重建与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体系及技术指标。并在国家“环境保护法”指导之下,建立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规”,以规范并保证矿产资源开发走绿色之路。
(4)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矿山环境管理和土地复垦的监控。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新建矿山项目必须评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对矿山生产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进行监督。
(5)设立专项治理基金。通过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征收矿业开发环境修复费、提留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方式筹措资金,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可以包括:从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费、矿山超标排污费、水土保持费等税费中划出一部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对于矿业企业,可从矿产品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建立矿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基金;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损毁土地复垦的治理。
(6)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产业化:主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政府的部分投入,建立专业化公司,促进这一产业的发展。
3.2 建立循环型经济体系的主要措施
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道路,就要求在矿业生产领域,按《中华人民***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矿业体系,在工业生产的组织过程中应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在产品设计中要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物质闭路循环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原料,积极采用无害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避免污染转移,为实现污染“零排放”的目标奠定基础。
(2)按照商业贸易规律,将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作为“放错地方的资源”进行资源重组,交易给其他企业作为生产原料加以重新利用,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无用的垃圾处理。这种资源重组技术已在日本、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一些国家得到了应用。
(3)生产出的产品完成其使用功能后,再循环利用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垃圾”。
(4)依靠科技进步和采用高新技术,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的提高来促进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减少和最终处理废物减量化的实现。
在矿业企业的管理方面,要调整结构,改善现有矿业布局,建设生态矿业园区。生态矿业园区建设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持,要有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产业特征的动态分析,要有矿业园区建设规划,要寻求园区内企业间的关联度,进行产业链接,要建立企业间的生态平衡关系,以实现矿业生产最佳化。生态矿业园区的管理主要从产品—企业—园区这三个层次考虑,即:首先,园区内的企业要尽可能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来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产品;其次,园区内的企业应通过ISO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实现清洁生产和污染零排放;第三,园区建设要结合地区经济结构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高水平、高起点的管理模式。
在社会生活方面,首先,要强化立法,尽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要大力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将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再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变成全社会的***识。
在政府引导和管理上,积极运用ISO14的环境质量标准及“3R”(Reduction、Reuse、Recycling)和“4E”(Economy、Energy、Ecology、Efficiency)原则[53